黔东南剑河:紧盯城乡农村公益性岗位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已对外出务工未能正确履职的生态护林员进行调整。全镇生态护林员名单也通过村务公开的方式告知全体村民,自觉接受大家监督。”近日,黔东南州剑河县纪委监委到柳川镇开展农村公益性岗位突出问题监督检查,柳川镇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前,剑河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柳川镇柳堡村、公俄村存在生态护林员信息数据不实、不精准,农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镇林业站相关负责人刘某某应负直接责任。2024年5月,刘某某因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被给予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剑河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审核把关、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重点对岗位人员履职尽责不力、村干部违规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不符合条件人员被纳入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吃空饷”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公益性岗位政策落细落实。截至8月上旬,县纪委监委监督发现问题21个,推动问题整改17个,立案8件8人。
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制定公益性岗位监督检查方案,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及问题线索台账,围绕廉政风险点,梳理公益性岗位设置、管理聘用、作用发挥、退出机制及日常监管等6项监督重点,细化4个监督任务清单,采取上下联动、片区协作形式,组成6个监督检查组,通过数据比对、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展监督。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亲属代岗”担任护林员、岗位补贴发放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下发问题整改函,采取重点督办、“回头看”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导。截至7月底,督促修订完善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及退出、年度综合考核等制度机制3项。
此外,在督促各村完善公益性岗位评选程序、日常管理、考核考评办法,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近距离监督优势基础上,还依托民生监督系统大数据平台,对村(社区)党员干部违规领取公益性岗位工资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测预警,建立红色预警处置机制,对问题线索快查快处。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08/t20240815_8538987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巡察微故事 | 巡通“幸福渠”
最新信息
-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