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改革激发企业家精神
时间:2024-08-09 作者:佚名 来源:七一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强调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也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
回看我国的改革开放历史,无数企业家以敢为人先的创新,锲而不舍的奋斗,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他们把自身命运与时代相连,奏响了一曲曲改革奋进之歌。
然而,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当下一些企业遇到困难,一些企业家信心不足。他们减少投资、不敢创新,在犹豫观望中踌躇不前。
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面对当前经济环境,该如何用好改革手段,激发企业家精神以带动创新?又该如何卸下企业家身上的负担,让他们轻装前行?
随着时代发展,企业家精神的内涵出现变化,但不论如何变,安全感始终是重要前提。只有不担心企业“被退场”,企业家才有主动谋发展的信心,也才能在发展中进一步迸发企业家精神。
然而,一些地方受扭曲政绩观影响,粗暴干涉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让一些企业家举棋不定、瞻前顾后,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比如,近年来频发的逐利罚款,就让许多企业家苦恼不已。
来自最高法的数据显示,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案件比例一直较高,2023年达到12.2%。当下,逐利罚款看似能解一时之渴,却是饮鸩止渴,只会在破坏法治中,导致企业家的信心越来越低,企业家精神更无从谈起。
对此,我们要用改革之锤,敲碎以逐利性执法为代表的、悬在企业家头上的一系列“安全枷锁”,如此才能无后顾之忧,进而激发企业家精神。
比如,《决定》提出的“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等改革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快落地,从而赋予企业家安全感。
改革快一步,安全就会多一度。具体执行中,对一些企业曾有过的不规范行为,要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不用时刻提心吊胆;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要依法重审,保护私有产权;对违法干预企业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会同多个部门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希望这部专门性法律的出台,能以改革之光,赋予“自己人”更多的安全感,进而激发出更多的企业家精神。
▲“增信减负”。王琪 作/新华社
如果说安全感是激发企业家精神的前提,那么公平竞争就是动力。只有保障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被歧视和限制,企业家才能在保证活下去的前提下,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但不容忽视的现实是,近年来,一些地方通过制定各类“土政策”,人为设置公平竞争壁垒,导致“保护式”地方歧视层出不穷,打击企业家信心,影响企业家精神。
比如,有的地方以下发文件等方式,指定某个企业提供商品和服务;有的地方为了经济发展,对本地企业迁出设置障碍;有的地方为了数据好看,对某些特定企业实施差异化财政补贴;更有甚者,通过制定地方标准,构筑新的“隐性壁垒”。
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等领域问题的占比,较前次清理分别增加10.02%和16.01%。可见,要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改革仍需不断发力才行。
就改革路径来看,就要对标《决定》,从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建立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做出改革探索,深化改革实践。
从已有的改革落地成果来看,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于8月起实施。条例从4个方面,建立起了涵盖经营主体生命全周期、经营全链条的审查标准体系,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企业只有在公平竞争中获得发展,企业家精神才有被激发的可能;相反,若企业家在竞争中处处碰壁,谈何敬业、谈何创新?
前不久,最高检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传递出惩治“按键伤企”的强烈信号。今年3月与6月,国家网信办开展了两轮专项行动,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
近年来,治理“按键伤企”的部门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这说明,网络环境是营商环境的一部分,网络环境是激发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支持。
试想,如果企业整天被谣言困扰,因此客户流失、股价下跌,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试想,如果企业家自己和家人长时间被网暴,因此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在精神“内耗”中无法自拔。
那么,他们哪儿还有心思去做投资、搞创新?哪儿还有精力去争做企业家群体中的典范?又如何在莫名“躺枪”后,仍不计前嫌地全心全意回报社会?企业家也是人,要激发企业家精神,首先就要让他们免受侵权信息的精神困扰。
所以,面对反复出现的涉企侵权信息乱象,相关部门要通过改革建立起长效机制,改变“打地鼠”式治理。比如,除了开展专项行动,还要指导平台建立清晰明确的审查底线,从出口端减少侵权信息的出现几率。又比如,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打掉相关黑产业链,让涉企侵权信息不能换个“马甲”又冒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激发市场活力,就是要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让企业家有用武之地。
当下,正是企业家该大展拳脚之时,相关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让企业家在合法经营中感到安全,在市场竞争中感到公平,在社会生活中感到尊重。如此,他们才能一心一意谋发展,甩掉包袱搞创新,以“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企业家精神,激发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力。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562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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