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严查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
时间:2024-08-02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村干部将村集体种植的80亩制种玉米的秸秆费用分掉了……”前不久,张掖市高台县宣化镇一位村民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问题。
收到信访反映后,县纪委监委分析研判,认为反映问题涉及村干部、村集体“三资”,且问题较多、较为突出,随即决定启动监督执纪执法片区协作机制,由片区内联系该镇的第三纪检监察室牵头,会同镇纪委提级办理。目前,已对4名村干部立案审查调查。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推动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落细落实,通过分析汇总审查调查和信访数据,将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作为“一县一重点”整治项目,依托新建立的监督执纪执法片区,开展跨片区交叉监督,发现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问题11个,下发提醒函5份。
“我们积极推进村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并确定1个集体经济体量大的村,由镇纪检监察专干担任村纪检委员,将全镇划分4个监督片区,组织村纪检委员紧盯农村集体‘三资’收支等运行管理情况开展交叉监督,有效打破熟人社会壁垒,破解监督难题。”罗城镇纪委书记介绍,镇纪委还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三务”公开、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内容,积极开展村级纪检委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镇村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县纪委监委不断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围绕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聚焦经济合同、债权债务、财务会计、工程项目等重点环节,全面梳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以“清廉村居”创建为抓手,县纪委监委督促各镇将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执行、责任落实等情况纳入村务、党务公开范畴。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利用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将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项目收益分配过程“晒”在阳光下,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5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批评教育和处理4人,追缴资金3.8万元。(供稿 何鹏 编辑 张丽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1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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