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精准施策激励村(社区)干部担当作为
时间:2024-07-09 作者:佚名 来源:北疆先锋网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持续在工作力量、待遇保障、激励表彰精准施策,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充实工作力量,鼓励村(社区)干部担当作为。着力解决基层工作力量不足问题。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全县13个社区充实社区工作者98名;县就业服务中心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经乡镇党委推荐,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把关,为9个乡镇充实村级工作人员56名,有效破解基层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的难题。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着力改善干部工作环境,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全县建成161个村党群服务中心、13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便民服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落实待遇保障,激活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截至目前,村“两委”干部严格落实自治区规定标准,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年45849元,村党组织书记每年30556元,村主任每年29038元,村妇联、会计每年24453元,村民小组长每年3380元;机关下派干部每年给予工作补贴20000元;社区工作者实行“三岗十八级”待遇,并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四险”;村(社区)工作经费全部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效激活了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和后顾之忧。
强化政治激励,畅通村(社区)干部晋升渠道。深入开展“担当作为”好支书评选活动,近年来共评选出16名,全部享受事业工资待遇,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按照《乌兰察布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暂行办法》,利用乡镇事业编制专项招聘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今年从符合条件的村干部、社区工作者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0名。鼓励愿意回村的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回村任职返乡创业,切实增强村(社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 曹占生)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李晓艳]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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