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巡察推动村级工程清清爽爽
时间:2024-06-2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9年以来,我们村共实施工程17个,除停车场工程外,其他工程已全部竣工,工程款已结算审价完毕。”在舟山市定海区委开展第二轮巡察时,某镇下属一个村的村书记无意间的一句话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我组在检查中发现,有一项公共服务楼建设工程,审定价86.75万元,实际支付90万元,多出来的3.25万元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没有追回?”带着疑问,巡察组迅速展开调查,找到当时负责工程的村干部核查询问。
“这个公共服务楼项目是2020年5月完工的,分三次支付,分别支付了50万、30万和10万,共90万元,最后一笔钱是2020年3月支付的。”村干部回忆道。
“工程结算审价是什么时候做的?”巡察组提问。
“结算审价工作做得比较晚,是在2020年年底。”该干部答道。
“既然结算审价完成了,为什么多支付的3.25万元不及时追回?”巡察组追问道。
村干部支支吾吾,表示不清楚。
巡察组立刻兵分两路,一方面继续核对工程相关资料,另一方面现场勘查公共服务楼建设工程。经过巡察组锲而不舍地深挖细查,终于发现了问题症结。原来在工程竣工后,村里的相关工作人员明知已支付的工程款多于工程结算审价,却在工作上拖拖拉拉,未及时追回超额支付的3.25万元。在巡察组的助推下,该村成功追回超额支付的款项,村书记和经办人员分别被给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处理。
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两手抓”,巡察组要求镇党委举一反三,对近年来镇、村两级工程资料进行大起底大自查,全面排摸工程款项结算情况,理清工程结算清单,完善工程信息登记工作,同时制定完善小额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审核把关程序。
此外,定海区纪委监委坚持以点带面,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主体责任,要求各镇(街道)、村(社区)结合“三清一促”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完善制度、跟踪管理等举措全面清查村级工程,推进工程合同管理、款项支付等环节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切实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每一笔资金出入都能明明白白、干干净净。
“村级工程是基层微腐败的多发领域,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我们要持续紧盯村级工程应招标未招标、化整为零拆分项目、虚增工程套取资金、变更手续不规范以及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问题,强化‘巡纪联动’,护航民生民利。”定海区委巡察办主任表示。
(舟山市定海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05/t20240527_222424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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