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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同名同姓的“乌龙”事件

时间:2024-06-1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这笔钱对我们困难家庭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没有你们,那笔补助金能不能要回来都不知道。”近日,元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对整改工作开展回访中,电话那头的兰正光难掩激动之情。

  去年8月,元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南沙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在呼山村委会入户走访过程中收到了村民反映。“我一直是我们村的生态护林员,但今年一季度的生态护林员补助金没有收到,你们能否帮我看看是怎么回事。”

  生态护林员是为贫困户脱贫而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工资定期拨付至生态护林员“一卡通”账户上,为何本该发放到位的一季度补助金却“失踪”了。带着疑问,巡察组立即调阅了该镇2023年生态护林员工资花名册。

  经调阅发现,2023年第一季度生态护林员补助金已由“兰正光”本人领取。

  “难道村内有同名同姓的两个人?此‘兰正光’非彼‘兰正光’?”“难道有人胆敢在生态补助金上动手脚?”

  带着一个个疑问,巡察组找到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经核实,南沙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因履职不到位,误把呼山村委会新街组兰正光当成了马街组兰正光,将2023年第一季度生态护林员补助金发放到同名同姓的新街组兰正光账户上。

  “虽然这只是个‘乌龙’,但背后折射出来的履职不认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在对整个事情及其性质有了清晰界定之后,巡察组及时将该问题反馈给镇党委,要求立行立改。

  “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实属不该,是我们对工作不严谨不细致造成的,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认真剖析问题根源,用制度堵塞漏洞。”南沙镇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收到问题反馈后,该镇党委对分管领导和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了批评提醒,督促有关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及时整改。巡察结束前,错发的生态护林员补助金完成追缴并重新发放到护林员兰正光手中。(元阳县纪委监委 高天文 邵月杪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0606/129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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