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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不能只靠网红,执法监管也得跟上

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食品安全问题再起波澜,此次焦点对准了展销会上的“牛肉”。近日,打假博主“大娃除妖”发布一条短视频表示,有商家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展销会上“挂牛尾卖猪肉”,该名博主揭穿商家内幕后相机被摔坏,目前当地警方和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据6月4日央广网)。

  据这名博主介绍,商家在摊位前挂一根牛尾巴,将猪肉表面染成黄色,再涂抹牛油伪装成“亲自宰杀小黄牛”低价售卖,这一系列操作导致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长期以来,一遇到类似热点事件,我们大多关注事件的真相和后续处理结果,却常常忽视是谁“打响了第一枪”。值得注意的是,这起事件和近期曝光的多起造假事件有一个共同点:揭露售假行为的,不是监管部门,而是网红博主。那么,在自媒体不断发展的今天,是否消费者的网上监督每“向前一步”,政府监管也应“大踏步跟上”?

  报道中显示,该名博主拍摄视频正值展销会最后一天,他从网友处获悉商户售卖假牛肉的线索,随即赶赴展销会,结果发现现场有多家商户在“滥竽充数”。可见,商家在展销会上行“挂牛尾卖猪肉”之事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可此事若不是博主举报后东窗事发,是不是就无人问津、一了百了了?更让人不解的是,网友发现“牛肉”暗藏猫腻,却没有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反映,而是告诉了网红博主。网友为何会作出此种选择?监管部门也该有所反思?

  不少网友在这条新闻下方评论:“打假不能靠网红,市场监管要跟进。”此话不无道理,从法律角度来看,网红博主揭露售卖假牛肉的行为属于消费者的监督权,具有主动性、及时性、高效性等独特优势。但与政府监管相比,上述监督方式又存在先天劣势。一方面,消费者监督的法定强制力不足,“主动出击”进行监督时的自我保护能力欠缺,比如该名博主的相机被当场摔坏就是鲜明例证;另一方面,消费者监督和取证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合法性问题,比如通过偷拍、偷录等手段取证,不仅风险极大,一旦对簿公堂还可能被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其实,在打假这件事上,消费者监督与政府监管部门有着共同的目标,与其“各自为战”,不如“携手同行”“双向奔赴”,共同促进相关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形成合力。

  对于曝光伪劣食品问题的博主,只要其不越法律红线,真实披露问题,这种行为应当被允许和认可。但面对花样百出的伪劣食品问题,监管部门也应再把“担子压重一点”“责任扛实一些”,不妨“化被动为主动”,向网红博主抛出“橄榄枝”,如邀请他们做线索联络员,以常态化的制度建设畅通多样化的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的日常投诉举报线索作出快速反馈、及时回应,把功夫下在平时,用公信力赢得老百姓信任。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6/t20240605_16318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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