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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费甭想拿到,质保金甭想拿回

时间:2024-05-3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代做手工点画,简单易学,不受场地限制,专职兼职均可,让你的收入变得可观……”这种代加工广告的背后,竟隐藏着巨大的骗局。李某、邢某、孙某等人就以代做手工点画(用许多细小、密集的彩色点或黑白点混合后形成整幅图画)为幌子,骗取数百人财物达196万余元。近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邢某、孙某3人提起公诉。

  张某是一名退休职工,听说代做手工点画可以挣钱,决定试一试。2021年6月,张某经孙某介绍参加了某商贸公司的招商会,公司负责人邢某向张某介绍,每制作一幅画可以赚取300元手工费,交工验收合格立即结算。张某很心动,但邢某又提出“必须先交399元成为会员,才能取得代做手工点画的资格,为保证手工点画质量,每幅画还需交1300元质保金”。

  看到张某有顾虑,邢某又拿出公司营业执照,告诉张某在网上能够查询到公司资质,如果不放心,可以先成为会员,等收到材料后再支付质保金,还可以带着产品直接到公司交货,而且可以随时要求退还质保金。张某上网查验该公司资质没有问题后,便交纳了399元会员费。回家后不久,张某就收到了制作手工点画的原材料,经检查确认后,通过微信向邢某支付了1300元质保金。很快,张某按照要求完成了一幅手工点画,可当她高兴地到邢某公司交货时,对方却说“前面还有很多画需要质检”,让其先回家等消息。

  过了一段时间,张某再次到邢某公司询问情况,却被告知其制作的手工点画不合格,不仅不能支付代工费,质保金也不能退,不过她可以增加质保金重做一次。张某害怕越陷越深,只好就此作罢。2021年7月,和张某有同样经历的武某、黎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骗。

  公安机关立案后查明,邢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某,该公司表面上是持有相关证照、拥有办公地址的正规公司,实际上是为掩盖诈骗行为而注册的“空壳公司”。2021年3月,在李某策划下,李某、邢某、孙某等13人合伙在栾川县注册某商贸公司,由邢某担任法定代表人,李某负责幕后操纵,孙某和其他10人分别负责财务、质检、外联等工作。他们以高额代工费为诱饵,利用误导性广告招揽人员加工手工点画,然后再按照既定话术诱导被害人交纳会员费和质保金。等客户加工完毕交货后,他们则以产品不合格、达不到要求为由,不予结算加工费和退还质保金。

  2021年8月至今年1月,李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到案后,除李某、邢某外,其余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退出违法所得。经查,该案共有478人被骗,涉案金额达196万余元。今年3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栾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代做手工点画为幌子,骗取他人财物,涉案数额巨大,邢某、孙某在明知骗局的情况下,积极加入配合,3人均涉嫌诈骗罪。该院以李某、邢某、孙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其余10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该院依法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5/t20240527_16273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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