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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晓丽:坚守,源于信念

时间:2024-05-05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您好!这是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请问您要反映什么问题?”,“您好,先坐下喝点水,有什么事慢慢说”,“您放心,我们一定会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您可以监督我们”,“您慢走,再见!”……这是丁晓丽同志从事控申工作11年来每天都会重复的话,一路走来,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她把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内化于信念,外化于行动。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可歌可泣的事迹,她以真诚的微笑、热情的服务赢得了来访群众的普遍赞誉,她用坚定的信念、无悔的青春,谱写了一名人民检察官对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限热爱。

  用真情温暖群众心扉

  控告申诉部门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形形色色的事。每天看到的是一张张或悲或愤的面孔,听到的是一声声牢骚和怨言,有时甚至是侮辱、漫骂。对此,丁晓丽能换位思考,以理解的态度对待群众,她常说:“人在气头上,难免说些过火的话,有时候露出真心的笑脸,说些暖心的话,也许不能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但是却可以向群众传达我们解决问题的诚意,安抚他们焦燥的情绪。”11年来,她就是凭借着这份对群众的理解和热爱,擦亮了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

  2013年9月的一天下午,刚一上班,家住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明义村的李某某与老伴一起到市检察院申诉。李某某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原来在奈曼旗章古台中学任教,因犯强奸罪于1976年1月被奈曼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他的妻子对此判决不服,多次提出申诉,出狱后,夫妇二人走上了漫长的上访路,多次到有关部门闹访,并扬言如果通辽市检察院不给解决这个冤案,就死在这儿。由于两位老人的情绪非常激动,一个痛哭流涕,一个态度强硬,丁晓丽首先给他们端上热水,笑着跟他们聊上家常,慢慢安抚情绪,待他们心平气和后才开始了解案情,耐心倾听他们反复重复的讲述,并认真做好记录,仔细查看了递交的相关材料。按照管辖规定,这个案子应该属于奈曼旗检察院管辖,她向两们老人详细解释了法律关于管辖的规定后,还当着两位老人的面给奈曼旗检察院控申科的科长打了电话,介绍了此案的相关情况。在接待两位老人过程中,丁晓丽发现李某某的妻子不停地喝水,并且经过初期的吵闹后表现得有气无力,便问:“大娘,您中午吃的什么呀?看您好像有点不太舒服啊?”李某某妻子气哼哼地说:“我都饿一天了,能舒服吗?我这是用水顶饱呢!丁晓丽听得心里很难受,马上到附近的商店买来面包、火腿肠等食物让两位老人充饥。吃完后,李某某的妻子有些腼腆地说:“谢谢你啊姑娘,老头子我俩这么难为你,你还管我俩吃饭,真是好人呐。”转眼天都快黑了,可是二人一点也没有要走的意思,经询问后才知二人路上把钱都花没了,想在检察院屋里住一宿,第二天再搭车去奈曼旗找他们的女儿。丁晓丽自己开车把两位老人送到车站附近的旅店,并出钱让他们住店、吃饭。钱虽不多,却温暖了两颗沧桑的心。

  用行动化解社会矛盾

   11年的控申工作经验,让丁晓丽深刻体会到了法度之外、情理之中检察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广阔领域,以及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追求社会效果的重要性。尊重当事人,认真对待他们的诉求,在工作上多走一步,也许就是一个举手之劳,就可能带给当事人不一样的感受,事情就可能有不一样的结果。

  2012年1月,高某因不服开鲁县检察院对同某涉嫌合同诈骗不起诉的决定到市检察院申诉,并且哭诉说,她被同某害得快倾家荡产了,市检察院一定要为她主持公道啊。经过调卷复查、询问被不起诉人同某和相关证人,丁晓丽认定这是同某与高某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虽然同某有冒用过去身份欺骗高某、拖延还款的行为,但是从与高某达成口头赊购协议到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一直没有否认欠款的事实并给高某出具了欠据,期间,一再表示要偿还欠款并且也实际偿还了大部分欠款,且经常主动短信联系高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开始高某对这个结论不能接受,不停地吵闹、哭诉,如何释法明理、说服劝慰都不管用,丁晓丽明白解决涉检信访案件就如同治病要剥茧抽丝一样,一些表面的诉求往往掩盖了上访人的真实心理,如果不认真分析、研判,就有可能事倍功半,难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对高某申诉案,丁晓丽通过多次接待高某,从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意思表示分析,高某最终的目的就是想把同某欠她的17万尾款要回来,她是想通过追究同某的刑事责任向他施压。有了这个认知,丁晓丽便多次联系同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言之以法,说服他尽快偿还欠高某的尾款,开始同某并不配合,总是装可怜,以各种理由推拖,实际上是他对高某控告他诈骗一事心怀介蒂,丁晓丽数次找同某从诚信经营、角色替换、和谐发展等多个角度进行沟通,最后,同某说:“丁检察官,我真服了!就是给自己家办事也没这份耐心啊!”终于,在收到另一笔欠款时优先偿还了高某的尾款,高某收到尾款后,激动地拉着丁晓丽同志的手,流下了感激和喜悦的泪水。

  用信念坚守检察人生

  丁晓丽多次荣获“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检察干警”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连续3次负责“文明接待室”的创建活动,在科里人员少、任务重、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情况下,每天加班加点,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从软件建设入手,收集梳理做法,归纳总结经验;从硬件建设抓起,为来访群众营造温馨和谐的接待场所,通过她的不懈努力,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2014年9月,在自治区院举办的全区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丁晓丽荣获“全区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和“全区刑事申诉业务竞赛优秀案件汇报与答辩奖”,并被自治区院选派参加高检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在备赛期间,丁晓丽的婆婆被确诊为肾癌,家里乱成一团,担忧、焦虑以及亲人的不理解,让丁晓丽几次想向自治区院和市院领导说明情况,退出比赛。但是又想到区院和市院领导的殷殷期望,想到临时更换选手会影响全区的比赛成绩,她又默默咬牙坚持下来。在婆婆去外地做手术住院期间,她既要担心婆婆的治疗恢复情况,又要照顾年幼的孩子,还要复习竞赛内容,身体和精神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最终,经过笔试、面试、PPT制作及现场答辩等环节的激烈角逐,她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优胜奖”的好成绩。

  坚守,源于信念!茧蛹里的飞蛾坚守住了“一定要飞起来”的决心,才有了破茧为蝶那一刻的美丽;石缝里的松子坚守住了“一定要长高”的毅力,才有了苍翠挺拔的骨干;丁晓丽十几年如一日,坚守住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才有了她充盈丰满的检察人生!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9/t20150916_16791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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