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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中:做实巡察整改 强化农村"三资"管理

时间:2021-05-1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1年第一季度村集体经济收入493123.04元,其中土地租金收入2000元,鱼塘租金收入4800元,上级拨入集体土地补偿款收入486323.04元,支出5户村民失地补偿款465178.56元,余额27944.48元。”近日,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升坡村委会升坡二村将第一季度村里的账目收支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这两年村里的钱怎么花的,都能及时公布,而且‘三资’都有人代管、监督,所有账目一清二楚,明明白白。”湾岭镇录南村村民盘达富说。

  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有序,管理使用情况主动公开,群众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这些转变源于琼中县委“写”了三年的巡察“后半篇文章”。

  2016年底,十三届琼中县委通过“以乡带村”的方式,对全县6个乡镇党委开展巡察。

  “老乡,你们村有集体经济吗?村里的钱用在哪里,怎么花的,你们知道不?”巡察组目标精准,牢牢抓住农村“三资”管理这个牛鼻子。

  “我们村有一些集体土地,但租金是多少我们不知道。”“村里的钱都是村干部管着,具体有多少钱,是如何开支的,我们不是太清楚。”“村干部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根本没人监管。”……

  巡察组走村入户了解情况时,村民对集体资金使用、集体土地发包等方面问题反映强烈。

  “村财乡管工作只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对村小组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还存在不少漏洞,这个问题应该不是个别,我们可以多排查一些村。”来自财政部门的巡察组干部小王提出自己的见解。

  在接下来的巡察过程中,巡察组重点对39个村(居)“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发现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经费支出明细不清等25个问题。

  “农村‘三资’管理,一直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有计划、有重点、有力度地强化监管,确保工作规范运行,守好村民来之不易的‘家底’。”

  在县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会上,巡察部门向县委提出建立健全农村“三资”代理制度、促进基层治理规范化意见建议,得到一致通过。

  琼中县委迅速对相关工作展开部署,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财政部门、各乡镇党委分工负责,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顶层设计,就代理内容、制度建立、责任区分、监管措施和纪律要求进行全面规范。

  2017年11月,琼中县在营根镇、和平镇启动农村“三资”代理服务试点工作,在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展代理服务工作,施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和资源联合协管制度。

  经过三年试点,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琼中县于202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研究出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各乡镇财政所挂牌成立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站,配备专业人员46名。

  这一连串的改革,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17年,琼中县村(居)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中,涉及农村‘三资’问题占比为72%,2020年已降至14%。”琼中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

  截至目前,琼中县75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有632个签订代理服务协议,累计代理资金2.595亿元。琼中县通过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为防范基层“微腐败”、保障民生利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105/t20210511_68053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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