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甘肃:出台《民事虚假诉讼办案指引》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时间:2024-05-05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出台《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在广泛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聚焦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发现难、查处难问题,为虚假诉讼监督设置全流程办案指引,以民事检察监督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指引》明确,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为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都属于该指引所称的虚假诉讼。
《指引》明确了双方串通型虚假诉讼的6类主要情形,并单方欺骗纳入监督视野,提出单方欺骗型虚假诉讼的12类主要情形,对虚假诉讼监督应重点关注的案件类型、当事人及案外人在诉讼中的异常点、执行程序中虚假诉讼表现形式等进行详细规定,并从虚假诉讼线索来源、线索排查、调查核实、线索移送、案件处理等五个主要环节,详细梳理了全流程办案指引,并以附件形式印发《办案指引重点审查要素一览表》,就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来源、综合性判断要素、重点案由、当事人异常节点、诉讼中异常表现、执行程序异常表现、调查核实、涉嫌犯罪线索移送等重点审查要素,将52项具体要点以表格化条目式呈现,促进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
据介绍,该《指引》也是甘肃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成果的制度性转化。2023年以来,甘肃检察机关依托《民事检察参与引领诚信社会新风尚路径实践》创新课题,持续聚焦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精准发力,针对民事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411件,办案数量较上年实现成倍增长,监督领域亦从虚假诉讼拓展至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监督类型涉及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建设工程施工、遗嘱继承等多个方面。与此同时,该省检察机关注重延伸监督触角,深挖案件背后的司法腐败,逐步实现从“对事监督”到“对人监督”的有效延伸,移送虚假诉讼案件违法违纪线索后立案18件,5名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名律师被训诫处理,2名司法工作人员被移送审查起诉,虚假诉讼监督取得成效。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47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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