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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之力 护企前行 全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

时间:2024-04-12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3月29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推进会。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传达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题培训会部署的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彦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一级高级检察官马迎春主持。自治区检察院和盟市地区检察(分)院专项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背景、目标、重点任务、工作举措等方面对《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深入解读。我区《实施方案》以“防扰护企”“合规护企”“清挂护企”“知产护企”“送法护企”的“护企五招”为统领,形成5项30条实施举措,并将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归类纳入到“护企五招”之下,如“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方面,明确以相关犯罪高发地为联系点重点推进;“合规护企”方面,将任务分解,同时将合规案件办案范围延伸至刑事执行环节,形成了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护企实际举措。

  

  王彦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护企五招”的具体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和自治区检察院部署要求上来。要着力四个维度,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大“惩”的力度,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推进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强化法律监督助力乱象整治。加强“治”的深度,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要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精准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提升“防”的准度,强化法律监督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工作,落实“知产护企”方案要求,带头办理跨区域、有影响的案件,有效预防和化解涉民企矛盾纠纷。延展“宣”的广度,把“送法护企”做实做细,开展涉企检察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检察护企”专项工作的影响力。要有序推进,“四大检察”综合一体履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各部门、各条线也要加强协调,打好专项行动“组合拳”。各地区在专项行动中要找准小切口,结合服务保障“两件大事”“六个工程”、诚信建设等,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检察护企品牌。要积极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同其他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4/t20240403_6399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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