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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骋在亮丽北疆上的检察教育“轻骑兵”

时间:2024-04-12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一山春色藏不住,人间最美四月天”。4月8日,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检察教育“轻骑兵”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宝柱出席并讲话,自治区检察院相关人员及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全体人员参加。

  

  

  

  

  

  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于2024年2月组建成立检察教育“轻骑兵”,立足内蒙古检察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以及师资队伍规模等现实情况,依托“轻骑兵”组织精悍、机动灵活、一专多能的特性,在完成常规培训任务外,将教师队伍化整为零,地区包点,按需定配,开展“订单式”培训。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区基层院上门送训全覆盖,形成以常态性培训为主,检察教育“轻骑兵”为辅的检察教育培训新格局。

  

  

  

  

  

  就开展好检察教育“轻骑兵”,王宝柱强调,一是深刻认识检察教育“轻骑兵”的重要意义。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作为全区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阵地,如何落实好李永君检察长提出的“三全式”培训和“三真式”实训要求,完成好全区三级院8000多名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任务,是学院长远发展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组建检察教育“轻骑兵”,开展“上门送训”,是全面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扎实推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学院全体教职工要以此为契机,努力让教育培训成果传播到全区检察机关每一个角落,覆盖每一名检察人员,推动全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实现新提升,创造与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相匹配的检察新业绩。二是不断提升检察教育“轻骑兵”的工作成效。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石,只有持续加强基层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建设,检察事业才能根基永固、行稳致远。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前期培训供需调研,摸清检察人员“缺什么”,明确“讲什么、谁来讲”,实现供需对路。要进一步丰富培训形式,广泛采用研讨交流、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互动性较强、学员参与感较高的教学方式,增强授课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切实提升教育培训质效。同时除常规业务培训外,加强人事政策、公文写作、财务管理、技术保障等方面培训。三是努力壮大检察教育“轻骑兵”的队伍力量。要努力打造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以上门送训为契机,每期培训安排1-2名学院的专职教师上讲台,确保本年度专职教师人人都能参与授课,同时在教学实践中加强与基层的互动交流,按需开发课程,优化课程内容,提升授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利用好兼职师资力量,发展壮大检察官兼职师资队伍,每期“上门送训”都要邀请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或能手等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随行授课,带动更多的检察人员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发挥好聘用师资作用,积极加强与区内外政法系统、高校合作,聘请知名度高、实务能力强的专家教授来基层授课,提高“上门送训”的档次,增强基层检察人员的参训热情。

  

  

  

  

  

  

  启动仪式后,检察教育“轻骑兵”上门送训第一站来到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

  

  

  

  

  

  

  供稿: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

  

  图片提供、视频制作:内蒙古检察融媒体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4/t20240409_64076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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