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超载300%以上,你可真“勇”
时间:2024-03-3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元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在元阳县上新城中学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四个月零二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局代表、上新城中学师生、人民监督员等1000余人参与旁听。
客车超员载人上路,车辆可能存在倾覆等多种危险,不仅会危及车内乘客的安全,也可能危害到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安全,广大驾驶员应守牢交通安全底线,切勿为了一己私利抱着侥幸心理非法营运、违法驾驶等。同时,广大乘客朋友请切记在乘车时,一定要到客运场站乘坐合法合规车辆,拒绝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拼包车、超员车。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hh/202403/t20240329_63901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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