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集中联合“会诊” 激发巡察整改内生动力
时间:2021-05-08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你单位巡察整改方案中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等2个问题整改措施不具体,关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3个问题整改措施未结合单位实际······”近日,伊犁州西域马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函”。
“反馈的联审建议明确具体,指出了我们整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认真对照、扎实整改,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西域马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
巡察能否取得实效,整改落实是关键。为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有效激发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内生动力,伊犁州建立巡察整改联审机制。由该州党委巡察办牵头,协调被巡察单位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组织部门相关处室,按照“整改问题有遗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具体不放过、整改时限不明确不放过、整改责任不到位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审核标准,集中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逐一“会诊”。
为确保被巡察单位做到“对症下药”,该州针对联合“会诊”指出整改方案存在的“症结”,综合各方建议形成“处方单”,一次性向被巡察单位发函反馈,要求限期整改上报。截至目前,共对第九、第十轮巡察的32家单位整改方案进行了联合“会诊”,发函反馈联审建议97条,对5家整改方案质量不高的党组织下发提醒函要求重新修改上报。
“通过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巡察办三方联合‘会诊’,找准整改方案‘症结’开好‘处方’,严把巡察整改‘第一关口’,以外部推力激发被巡察单位整改内生动力,推动整改主体责任的落实。”该州党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建立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和评估报告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伊犁州党委巡察办 马斌 | 责任编辑 陈旭)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2-150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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