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内参!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反腐法制

融合履职 让检察温度看得见

时间:2023-12-0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感谢检察机关的重视,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让我重新看到了希望……”近日,在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举行的听证会上,当事人袁某某激动地说。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袁某某驾驶机动车与被害人余某某所驾电动车相碰撞,后余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袁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余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袁某某年仅24岁,父母均无固定工作,案发当天是借雇主家的车来昆明看病,因余某某突然出现避让不及造成交通事故。余某某系家中主要收入来源,其死亡后,本就困难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袁某某和余某某家属向检察机关反映,此次事故对方都有过错,袁某某家庭困难,至今未赔偿。如果一诉了之,不仅化解不了双方矛盾,也会让袁某某一生都贴上犯罪分子的标签。刑检部门承办检察官向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时,两部门联合调解,释法说理,让双方换位思考,灵活运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为进一步化解双方心里的“疙瘩”,该案承办检察官主持召开听证会,就原案办理、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说明。在充分听取检察官、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听证员经过认真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袁某某不起诉意见。袁某某和余某某家属对公开听证和答复结果均予以认可。

  

  考虑到余某某配偶年纪较大,儿子也身患重疾,两人均无劳动能力,家中“顶梁柱”死亡后,生活陷入困境,五华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司法救助线索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余某某家人渡过难关。

  

  该案以“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相融合,部门联动协作,秉持“事心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五华区检察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以职能融合、部门融合实践更多的司法为民举措,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2311/t20231129_608462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内参 ff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