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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促成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时间:2023-12-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经过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居间促和,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日前,监督申请人某美容会所负责人赵某表示:“没想到我这样的一个‘小’纠纷能得到检察官这么用心化解,这让我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于某从2021年3月13日开始在某美容会所担任美容师,双方约定月工资为底薪3000元加提成,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因双方产生了矛盾,于某自2021年9月22日开始便未再上班,某美容会所未给付于某2021年9月的工资。

  随后,于某多次向松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于2021年12月20日向松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确认其与某美容会所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决某美容会所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拖欠的9月份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计3.7万元,并要求判决解除其与被告某美容院之间的劳动关系。一审法院判决解除二者劳动合同关系,并判决某美容会所给付于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9万余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000元。某美容会所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某美容会所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于今年5月向赤峰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卷宗、梳理案情、询问当事人等核实了案件经过、双方诉求及庭审情况。“本案标的数额较小,双方当事人多次诉讼并申请执行的根本原因是双方互相斗气导致矛盾激化。”经过慎重考虑,承办检察官决定将民事检察和解机制与“枫桥经验”相结合,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承办检察官敏锐地发现,消弭分歧的关键是引导双方就案款的数额和给付方式找到利益平衡点,于是检察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并分析案情,充分倾听双方诉求,针对法律问题设身处地解答困惑。最终,某美容院与于某在检察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于某同意双倍工资起算时间自次月起算且少要部分案款,某美容会所一次性将案款1.9万余元交付给于某。随后,某美容会所自愿撤回了监督申请。

  (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张明哲 邓斌)

  (原标题:离职美容师拿到了双倍工资 内蒙古赤峰:促成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1/t20231129_635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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