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内参!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民情民声

【个人信息保护】黄山休宁:侵犯个人信息罪案宣判了

时间:2023-11-0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月8日,由休宁县检察院提起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该案系休宁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海阳第二中学50余名学生参与旁听庭审。
2021年4月至7月间,被告人方某某利用其经营的移动代办点为顾客提供开户、充值、手机维护等服务的过程中,未经客户同意,将客户手机号码及使用该号码注册的微信、京东等APP账户的验证码发送至某微信群中,并从中获利。经查证,被告人方某某利用客户信息共发送手机号码544个,验证码324个,非法获利3498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方某某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行为还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威胁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已经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对侵权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方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35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责令方某某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害金3498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302/t20230227_401985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内参 ff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