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内参!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民情民声

浙江宁波:28项务实举措创建为民品牌

时间:2023-11-0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王宏 蒋杰)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出台《宁波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民事检察“小案”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旨在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效办理群众身边的民事检察“小案”,以办好“小案”服务大民生,能动履职推进“浙里甬有”“小案不小办”为民品牌建设。

  据悉,宁波市检察机关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制定了《指引》。

  《指引》共明确7个方面28项具体举措,从办案理念、工作方法、具体案件审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综合履职等方面出发,要求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理念,在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同时,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救济,落实“应调尽调”“应听尽听”原则,综合运用检法联调、联合接访、一体化办案等方式,完善群众权益保障通道,突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全力修复受损的民事权利和社会关系。

  《指引》提出,宁波市检察机关要紧扣服务保障民生检察工作重点,加强精准监督、支持起诉与和解息诉相结合,综合采取调查核实、检察听证、专家咨询、检察官联席会议、司法救助、融合监督等9项具体措施。

  据介绍,宁波市检察院已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首批“小案不小办”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办理涉民生“小案”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找准监督办案的最优解。同时,开通“小案不小办”民生专栏,利用宁波检察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新媒体,以老百姓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民生检察故事。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1/t20231103_63283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内参 ff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