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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 | ​淮南检察:民事监督规模与质效同步提升

时间:2023-11-0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25日《安徽法制报》3版

  原标题

  淮南检察民事监督规模与质效同步提升

  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赵武

  2022年以来,淮南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相关部署与要求,持续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

  民事抗诉案件再审改判率100%

  2022年以来,淮南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736件,审结后提出监督意见410件,办案规模持续提升。今年1月至8月,受案数和监督案件数同比增长130%和162.3%。为更好地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淮南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了民事检察“质量建设年”活动,持续规范办案程序、提升监督刚性,实现监督规模与监督质效同步提升。2022年以来,民事抗诉案件再审改判率100%,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7.3%,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达到100%。

  办案中,淮南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以及省检察院制定出台的《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等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监督,依法保护企业家和相关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2022年以来,共监督涉民营经济案件142件。其中,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提出审判行为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9件。

  办案中,围绕类案裁判标准不一、审判执行中存在的同类问题以及办案中发现普遍性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类案同类处理。2022年以来,共发出类案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2件。

  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调处

  2023年6月,淮南市检察院办理了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一案。办案检察官结合案情,就如何准确适用法律多次与法院交换意见,促成法院主动撤销原执行裁定,对600余万元执行款采取执行回转措施,后申请人自愿撤销监督申请并息诉罢访。

  办案中,淮南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综合机制,通过提出监督意见、释法说理等方法,在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推动矛盾化解,变“案结了事”为“案结事了”。2022年以来,共和解息诉民事案件18件。

  为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淮南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办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民间借贷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申请监督案件,通过办好每一个具体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据统计,在办理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50件,劳动争议纠纷12件,民间借贷纠纷39件。为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讨薪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拓宽支持起诉领域。2022年以来,共提出支持起诉意见140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100余万元。

  严惩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2021年底至2022年初,为办理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淮南市检察院组建专案组,多次赴安庆、阜阳、合肥等地调查取证,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后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均获法院采纳。针对违法行为人伪造证据提起诉讼的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利用民事检察专业优势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3名违法行为人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扎实做好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淮南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一案三查”,坚持对“案”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2022年以来,针对虚假诉讼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件,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

  为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治理,淮南市检察院还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总结,深刻分析案件背后非法集资所带来的金融风险问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进一步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严肃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程序往往是民事诉讼中的最后一环,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在民事执行监督中,淮南市两级检察机关聚焦“执行难”,以检察监督规范执行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18件,审查后提出检察建议204件。

  为强化对消极执行等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督力度,围绕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等违法情形,在全市部署开展违法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发现案件线索110余件,提出检察建议57件。

  为筑牢平等保护理念,依法查办一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涉虚假诉讼和违法执行、超标的执行等突出问题的监督案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共提出涉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6件。如田家庵区检察院办理的某矿山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在企业已履行部分判决义务并就剩余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督促法院下调财产冻结额度,助力企业回归正常经营。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310/t20231027_59985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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