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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是如何诞生的

时间:2023-11-02 作者:佚名 来源:七一网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其主要内容是在开展基层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那么,“枫桥经验”是如何诞生的呢?

  毛泽东作出重要批示

  20世纪60年代初期,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西畴大队有一个曾拥有1400多亩土地的大地主。土地改革后,他一直拒绝参加劳动,留恋过去靠收田租不劳而获的轻松生活。虽然先后被大队批评了20多次,但他仍然不改正。

  有群众在得知这个情况后,自发地同地主进行充分说理,其他人也揭发他在家偷偷写反动诗的行为。这个被称作“橡皮碉堡”的地主终于认罪,交代了自己制造谣言、记变天账、写反动诗等事实。群众高兴地说:说理斗争真是好,“橡皮碉堡”被攻破了!地主自己也说:“这次评审,对我很有助益,我服了。”

  浙江省委工作队以此为灵感,在社会治理中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不打不骂,并且允许斗争对象申辩,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963年秋天,浙江省公安厅将枫桥区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经验上报公安部。10月下旬,正在杭州视察工作的毛泽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对枫桥“一个不杀、大部不捉”,采取说理斗争的做法很感兴趣,当即指出:“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同年11月,毛泽东在和公安部领导谈话时说,公安部日常的具体工作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如何做群众工作,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做一般性的公安工作。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至此,“枫桥经验”宣告正式诞生。

  1964年2月,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一场轰轰烈烈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活动在全国各地开展。1965年1月,中共中央再次作出指示,强调推广“枫桥经验”的重要性,把学习“枫桥经验”推向了新的高潮。

  “枫桥经验”的见证者、推广者、实践者

  1963年国庆节后,40余名大学生被分配到诸暨枫桥区做社会治理工作。他们被单独编成一个工作队,1929年出生的马成生被指定为工作队副队长。

  工作队从杭州出发,先在枫桥镇住了一天。随后在栎江公社学习了一周后,马成生与工作队队员杜英信、郭东生被分到三联大队(现霞朗桥村)蹲点,他们成了“枫桥经验”的见证者、推广者、实践者。

  在马成生出版的《秋风春月》一书中,有一篇文章介绍了工作队当时在枫桥遇到的一些矛盾:往年,霞朗桥村有社员在自留地上种丝瓜,瓜藤却缠在集体的桑树上,极大地妨碍了桑树的生长,今年如何及时防范?还有社员反映,霞朗桥村的魏某某,偷去大队部一根树木,要求及时查实、解决……

  对这些问题,马成生等工作队员运用“枫桥经验”加以解决:与社员讲清楚,在自留地周边插些木头、拴上绳子,搭个瓜棚就不会影响桑树生长了。有关魏某某偷大队部树的问题,大家调查访问了好几家,都说“确有此事”。后来,马成生等便找魏某某谈话,魏某某终于承认了错误,并且在一个黄昏,趁无人走动之际,悄悄把树背回了大队仓库门口。大家觉得他改了就好,不要抓住不放。

  1964年将近元宵节时,有社员急匆匆地来找马成生:“马同志,队里又出问题了!”“有什么问题?”“经济问题,有人挪用公款!”马成生听了立刻找生产队队长魏绍和了解情况。

  未等马成生开口,魏绍和便带着一脸的歉意与无奈,说是自己挪用了队里的5元钱。马成生问:“这是怎么回事?”魏绍和便原原本本地说出了事情的起因:“我一个亲戚家办喜事,别人有送6元以至8元礼的,我不去送,脸面上过不去,便从会计那里挪了5元钱,吃了餐喜酒。”“亲戚家有喜事,送点礼,本也是人之常情,可是不该挪用队里的钱呀。”魏绍和面带歉意地答:“我家里没有一分钱,正月新春,又不便向人家借钱,实在没法子才这样做的!”

  马成生知道魏绍和的家庭情况:他结婚迟、孩子小,自己身体差、工分少、吃口重,口粮总是不足。可是,作为一名生产队长,用挪用集体资金的方法解决问题,总是不妥当的。马成生便严肃地批评了魏绍和:“首先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但你家里确实有困难,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后来他让魏绍和设法还了款,这事也就在内部消化了。

  在枫桥,马成生与工作队员走访了几个公社和大队,将所掌握的情况向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对各公社和大队的学习提出建议。例如:社员口粮分配,究竟是按“工分”分好,还是“四六开”分好等,对此,有的公社大队争论不止。马成生把这些问题提出来,让大家联系实际,触类旁通,由此及彼,进行学习、讨论,根据“枫桥经验”,寻求答案,从而帮助农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60年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枫桥经验”。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把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载体,使“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依然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03年在浙江工作时,就明确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如今,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法宝,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经验。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831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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