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注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1-04-22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巡察工作是党委的重要工作,其根本宗旨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鞍山市岫岩县委巡察机构注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整改上持续发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提高政治站位。县委把抓好巡察整改,当作是检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担当的“试金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充分认识抓好整改落实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坚决有力的实际行动保障和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在“向村居延伸”反馈问题(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汇报会上,县委主要领导表示,“要对那些不重视整改、假整改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问责,持续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到位,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督促立行立改。在此次“向村居延伸”反馈意见(问题)落实“回头看”巡察工作中,县委共派出3个巡察组,对牧牛镇、前营镇、哈达碑镇等9个乡镇党委下辖的69个基层党组织开展了以“查漏洞、找差距、补短板”为主要内容的巡察“向村居延伸”反馈意见(问题)落实“回头看”。上轮县委巡察向上述69个被巡察党组织共反馈问题910项,进驻时,被巡察党组织报告完成整改807项;“回头看”期间,各巡察组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103项,整改完成率从88.7%,提高到99.41%。在“回头看”工作中,针对个别乡镇党委对巡察整改不重视,存在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审查处理。通过对9个乡镇的“回头看”,极大推动了村级党组织的建设。
强化机制建设。岫岩县委巡察机构持续加强巡察机制建设,构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密切配合的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协作配合的机制,强化了协同配合、无缝衔接。落实巡察意见“双反馈”,整改情况“双公开”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三方发力,适时开展回访督查问效,持续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结果落地落实。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as/system/2021/04/16/0300824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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