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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现场普法+送达检察建议”,高质效办好涉流域综合治理案件

时间:2023-08-24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甘孝通)“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以后一定会主动承担起宣传和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犯罪嫌疑人蔡某在公开听证会上当场表态。近日,仙桃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案发地,就一起非法狩猎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普法宣传,并对涉案主管单位宣告送达检察建议,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方、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蔡某为防止鸟类啄食庄稼,在其承包的鱼塘旁的田埂上用竹竿架设丝网,导致14只野生鸟类撞上丝网无法逃脱而死亡。经仙桃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鉴定,上述鸟类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现场听证释法理,司法公开树公信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行政主管单位负责人、侦查人员、值班律师、村委会干部及村民代表参加。会上,检察官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情节进行了详细介绍,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分析犯罪原因、主观故意及社会危害性,并从法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阐述了拟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听证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这个听证会很接地气,检察官用身边案例给我们普法,大家都明白了非法狩猎的危害,非常有意义!”与会人员纷纷表示。

  “针对群众对非法狩猎的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认识不足,认为捕鸟不是用于售卖和食用就不是犯罪,得让大家认识到捕鸟行为可能涉嫌犯罪,这正是我们把听证会开到百姓身边去的初衷。”办案检察官表示。

  现场普法入人心,普法责任落实处

  会后,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向参会村民介绍检察职能,讲解流域综合治理现状,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并逐一解答了村民的疑问。

  “以前只知道禁止焚烧桔梗的标语,通过检察官的讲解,让我知道了禁猎区、禁猎期的规定。”“如果不是参加这次普法宣讲,我都不知道架设丝网捕鸟的行为构成犯罪。”“原来麻雀是‘三有动物’,不能随意捕杀。”旁听的村民纷纷表示,检察官们将听证会开到案发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大家在家门口就上了一堂鲜活的法治课。

  现场送达检察建议,诉源治理筑防线

  市检察院以本案的办理为契机,积极延伸办案职能,针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不到位、日常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现场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从全社会普法、全链条监管、全方面治理三个方面加强履职,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从源头杜绝非法狩猎行为。

  自“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市检察院组建了跨部门的涉流域综合治理跨部门专业化办案团队,并在4家行政执法单位设立了流域综合治理检察官办公室,以能动履职、综合履职、一体履职积极在推进汉江流域综合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jctz/202308/t20230821_17861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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