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律协作再升级 良性互动谋新篇
时间:2023-08-20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检律协作再升级 良性互动谋新篇
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
8月16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共同召开自治区检律协作座谈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彦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瑞和出席座谈会并讲话。自治区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马迎春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持续构建新型检律良性互动关系,交流探讨拓展检律协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研究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共同起草的《保障律师知情权和律师提出意见权利工作的实施细则》《检律协作定期会商及日常联络沟通工作制度》《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期检律同堂培训工作方案》等4份工作文件。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副检察长侍明江、自治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侯品等6位检察官代表和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胡丽妹、自治区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白秀兰等5位律师代表分别作了发言,与会人员就推动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刑事案件办理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进行了深入讨论。
王彦春指出,检察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虽然角色定位不同,但都同样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践行者,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参与者和主力军,是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过程中的共同体。检律双方要凝聚思想共识、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理念认同、坚持双赢共赢,不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要持续增强协作合力,进一步深化机制共创、队伍共建、协作共赢,推动亲清检律关系纵深发展。
王彦春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正确认识律师的身份和作用,要真正认识到律师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帮助者和纠偏者,是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要全面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扎实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行使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申诉权和意见表达权等执业权利,主动提升律师在检察环节行使执业权利的便捷度。要务实推动检律协作良性发展,用好用足检律日常沟通联络平台,不断丰富检律互动方式,强化实务交流,协同开展涉案矛盾、纠纷、争议实质性化解、调解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自觉接受律师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同守职业伦理、共护职业尊荣,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张瑞和指出,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重要指示,在律师监督管理、执业权利保障、职能角色分工等方面拿出更多更新更实的举措。二要建立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司法厅检律定期会商及日常沟通联络制度,建立顺畅高效的线上、线下沟通渠道,共同研究解决检察官履职、律师执业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三要加强律师投诉处理、惩戒工作和律所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律师违规执业定期通报机制,推动律所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发展。四要把思想和行动凝聚到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部署上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措施,对重点工作实施有力推进,确保检律协作各项任务抓紧抓实、落地见效。
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区律师协会领导和有关同志、检察官代表和律师代表等50余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308/t20230818_58931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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