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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智能化体系助精准教育帮扶 河南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8-12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党员教育网

  “张某刚刚参加完公益活动,状态正常……”近日,河南省上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登录“智慧矫正中心”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而此时,相关数据已实时传输到河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平台。

  上蔡县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搭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整体框架,形成了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智慧矫正精准管控,而这仅是河南省社区矫正智能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全省一体化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构建了贯通省市县乡四级的‘一平台、五系统、两终端’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体系,实现了平台一体化、指挥可视化、管理智能化、办案协同化,助力教育帮扶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向《法治日报》介绍说。

  执法全过程可控可追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蔡县社区矫正中心每天安排工作人员通过平台运用、远程指挥、执法留痕等科技辅助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轮流执勤查验,形成了一套智能科技化执法辅助体系,探索出“五个一”工作法,即通过每日一次平台登录、每周一次集中办公、每月一次督查通报、每季一次风险评估、每年一次量化考评,将社区矫正对象的定期报告、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考核指标量化,形成了规范有序的“日定位、周汇报、月教育、季考核、年奖惩”监管模式,实现了执法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全省强化科技保障,在‘智慧矫正’建设上下功夫,成功打造出集执法、监管、教育、帮扶为一体的智能化、实体化、实战化矫正综合工作平台。”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建学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精准分解职责任务、精准流转衔接程序、精准导示节点重点,将整体工作转化为26个业务流程图,建立业务管理流程和工作标准体系,完善社区矫正电子档案库、法律文书库、重点工作视频库,实现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文书网上流转、审批手续网上办理,动态分析评判教育矫正效果,业务开展全程网上留痕。

  河南省司法厅积极推动与公、检、法、人社、民政、大数据等部门的系统对接,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相关信息互联共享,发挥执法管理工作流程发起者、推动者、监测者的融合作用,降低脱管漏管风险,确保执法全程可控可追溯。

  与此同时,河南省司法厅将教育矫正更多由“线下集中”转变为“线上远程”,着力降低对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的影响,平台自动精准推送学习课程、公益(社会)活动、技能培训指导、心理矫正等信息,形成可追溯的学习档案,并对学习效果进行综合评判。对有心理矫治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线进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测试,实行“线上”“线下”结合、“一对一”精准组织心理矫正,并广泛推送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相关政策和信息,实施赋能帮扶。

  分类教育矫正精准推进

  位于洛阳市孟津区送庄的十里香草莓教育培训基地,帮助一批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劳动重建自尊、自信,既减少了重新犯罪,又学到了一技之长。

  这是为社区矫正对象更好融入社会、回归社会创造的新平台,使“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帮困扶助”真正落到实处。截至目前,河南省搭建社会协同平台,与民间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共建公益活动基地117个、就业基地90个。

  “我们积极推进精准教育,在实施分类教育矫正上下功夫,把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分为‘入矫、在矫、解矫’三个阶段。”河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王征说,入矫阶段立规矩,一律纳入重点管理,强化遵纪守法教育,养成守规习惯;在矫阶段重改造,区别不同管理等级,开展法律法规、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习惯和行为恶习;解矫阶段促巩固,开展时事政策、社会形势、再犯罪成本教育,引导回归正常公民生活。

  在实施分类教育管理中,河南省司法厅通过制定《河南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指引》,综合考虑不同维度和不同因素,划分教育矫正类型,实施差异化教育矫正,增强教育管理手段的适配性,并结合社区矫正实际,制定未成年人、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模板,突出类型特点、给出诊治方案,探索建立分类教育河南标准体系。

  河南省司法厅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融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连续3年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万人参训、千人持证”活动,精准摸底培训需求、逐人建立需求台账,做到“入账即训、不漏一人”。目前,全省累计培训社区矫正对象3万余人,1万余人取得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带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从供给型向需求型、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

  持续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我有幸见证了‘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到‘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的转变,见证了‘社区矫正人员’到‘社区矫正对象’称谓的转换、‘社区服务’改为‘公益活动’的转变。”禹州市司法局火龙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王建辉深有感触地说,社区矫正更强调修复和恢复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社会关系,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的目的任务,实现“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矫正目标。

  河南省司法厅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制定档案文书格式、档案管理办法、日常管理计分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制定《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操作规程》,为全省社区矫正业务开展提供一份全流程的说明书;出台《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行使程序,压缩权力行使弹性;出台《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规定》和《河南省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健全社区矫正内部监督制约和奖惩激励机制;制定《河南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日常计分办法》,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实现监管、教育、奖惩相互贯通,为规范执法夯实根基。

  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河南省司法厅多次召开全省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研讨会,邀请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高校专家、基层工作人员代表一起梳理职责、剖析难题、研究对策、达成共识,指导各地组建专家宣讲团巡回授课,举办专题集中轮训60余期,并把社区矫正法纳入普法规划,将每年7月第一周确定为河南省“社区矫正法宣传周”,组织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

  “我们将紧盯社区矫正工作关键执法环节,严格参照工作规范,提升工作质效,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新模式,积极落实就业指导、困难救助等帮扶措施,帮助其正常融入社会。同时,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管控工作,制定并落实好各项风险防控措施,为平安河南建设作出贡献。”贺振华说。


原文链接:http://www.xzdyjy.gov.cn/folder967/yw/folder329/2023-08-10/245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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