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急于追回投资款老人遭遇养老诈骗“局中局”
时间:2023-07-1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老人一心想追回被骗走的投资款,不料又被“有心人”反骗走70余万元。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潘某丰提起公诉,2023年6月1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潘某丰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16年以来,檀先生等老年人因某老年服务有限公司承诺高回报,先后往该公司投入养老钱。2020年,该公司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打击处理,但因案件办理难度大,老人们无法追回投资款。
在经历一次次失望后,一名叫潘某丰的年轻人突然联系上檀先生。他自称受托经营该老年服务公司位于外地的老年公寓,负责对集资参与人进行善后维护,可以帮助投资人挽回损失。檀先生起初心存疑惑,但潘某丰表示,他也是投资人之一,一直在找各种途径希望追回投资款。“他看起来很有诚意,我们都是投资人,我觉得可以信任他。”檀先生说。
其后,潘某丰又多次找到檀先生,声称这所老年公寓因缺乏周转资金,将无以为继,届时他无法开展善后维护工作,很难继续为檀先生等人维权,并拿出不动产产权证等材料质押给檀先生,证明自己经济情况良好。基于信任,檀先生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向潘某丰转账共计1万余元。
随着时间的推移,投资款仍音信全无,檀先生逐渐对潘某丰产生怀疑。直到与其他老人联系后才发现,他们陷入了“诈中诈”。
原来,潘某丰在该老年服务公司公司被查获前,担任该公司人事经理,手中掌握着该公司投资人信息,并因此与檀先生等老年人相识。在该公司被查获后,潘某丰发现老年投资人追回投资款的迫切心理,贪念顿生。
2020年7月21日至2022年9月26日,潘某丰以经营安康老年公寓需周转资金等为由骗取檀先生等7名老年投资人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在此过程中,为使檀先生等被害人相信其具有还款能力,他先后制作四本假的不动产产权证用于质押给被害人,以便继续骗取被害人财物。潘某丰将骗取的70余万元用于赌博、偿还高利贷。
承办检察官认为,潘某丰明知参与的养老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仍利用与原集资参与人进行善后维护的机会,虚构事由向本案被害人借款,并用虚假房产证作抵押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诱使被害人继续出借资金,将获取资金用于偿债和日常开销,致使资金无法归还,其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骗取全部资金应认定为诈骗金额。开福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潘某丰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潘某丰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近年来,开福区检察院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防范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通过多次逐案评查漏人、漏罪、漏事,制发检察建议联动发力,深入社区一线广泛宣传等方式,不断探索预防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司法保障。2022年以来,共办理养老诈骗案50余件300余人,为人民群众追回损失4200余元,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0余份。
检察官提醒:
投资理财有风险,切勿盲目相信低投资高回报的投资圈套,更不要相信陌生人保证追回损失的承诺,以免再次遭遇诈骗。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hjsa/dazz/202307/1678313883665694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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