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加强案件质量把控
时间:2023-06-13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案件质量评查是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途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重庆市涪陵区纪委监委始终紧扣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围绕案前把关、随案评查、案后复盘三个环节全链条加强案件质量把控,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关口前移加强审核把关。立案前对问题线索实行质量把控,有利于加大立案过程监督管控力度,进而提出规范合理、便捷高效的处理参考方案,对初核成案率有明显提升效果。将处置的各类问题线索纳入质量审核体系,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前溯反推,由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抽取部分线索开展规范化检查,对发现问题形成综合情况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后,由检查组一对一书面反馈到案件承办部门,督促其按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和培训提升,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如,涪陵区纪委监委对2022年在办的33件问题线索进行评查把关,共发现问题118个,并对其中3件问题线索提出要求重新核实的评查意见。
随案评查强化全程把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随案评查工作,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办理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推动案件质量实时提高。依照评查标准,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和处分执行等不同方面逐案列出问题清单,将可量化的案件质量要求传导到案件承办部门每名同志,并通过个案处理向类案办理拓展延伸,带动案件承办部门办案质量整体提升。实施分级评查程序,通过审阅案件、集体讨论、集体审定等方式评出案件质量等次,与年终量化评分挂钩,考核推动案件承办部门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和“第一次就做好”的办案理念。如,涪陵区纪委监委定期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理案件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进行等级评定,逐案列出问题清单,对评出的A等案件进行总结推广,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果。
案后复盘杜绝“老错新犯”。推动案件质量形成全链条“品控闭环”,在“当下改”和“长久立”上下功夫,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止再犯为工作目标,以案件质量提升为切口,全方位提升干部队伍执纪执法能力水平。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在案件办理结束后,案件审理部门通过阶段性集中检视复盘,将前期评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梳理总结,从中挑出有共性、易出错、易忽略的细节,结合平时接受办案咨询时反映集中的疑问,制发相关参考规范,多形式搭建业务交流平台,“手把手”答疑解惑,避免“老错新犯”,推动形成案件质量提升良性循环。如,涪陵区纪委监委通过定期编发审理期刊,推介双十佳案件、指导提示各类执纪执法问题、规范案件立卷归档要求,不断向业务部门传授务实管用、能理解会应用的业务知识。
(作者 李沛 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4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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