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贵池:春节前,这位六旬老人收到司法救助金……
时间:2023-02-0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钱已经到账了,真的太感谢你们检察院了,帮我打官司讨薪水,还为我申请了司法救助,这下总算能过个好年了……”在池州市贵池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了司法救助申请人章某某的电话,电话那头,章某某的语气中流露出无以言表的喜悦。64岁的章某某在本该享福的年纪,依然挺着自己年迈的身体工作。2022年,章某某受聘在洪某经营的汽车服务连锁店洗车,双方约定章某某每个月工资为2300元,后洪某拖欠章某某工资共计3200元。2022年5月,洪某出具欠条,承诺于2022年6月15日前结清工资,但之后并未履行承诺。贵池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发挥“府检联动”优势,主动走访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章某某这一状况后,第一时间与章某某取得联系。2022年7月18日,章某某向贵池区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在查明事实后,贵池区检察院于2022年7月21日依法支持章某某向贵池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中,章某某与洪某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洪某于2022年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其拖欠章某某的劳务工资3200元,贵池区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本以为事情就此尘埃落定,然而洪某并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内容,工资分文未付。章某某给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告知这一情况,语气中满是无奈。承办检察官遂指导章某某向贵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期又多次致电章某某询问执行情况,章某某表示:“洪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贵池区法院目前无法执行,我现在还没有拿到工资,但仍然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为了我的事你们都不知道打了多少个电话了,太谢谢你们了。”3200元,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章某某来说,其与老伴均患有慢性病,这3200元是老两口的买药钱,也是老两口的基本生活保障。贵池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根据内部移送机制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本院控告申诉部门,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收到线索后,主动联系章某某,告知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2023年1月10日,在收到章某某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后,贵池区检察院控申部门通过走访章某某所在社区居委会、调取原案件的相关材料等,深入了解章某某的实际情况以及原案执行情况。经查,章某某被拖欠工资,家庭面临困难,与安徽省检察院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相契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迅速启动快查快办程序,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办结,最终于春节前为章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200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301/t20230128_3972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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