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办案故事】驾考疑云
时间:2023-01-0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江苏检察在线推出
“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故事讲述系列”
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故事
阐释检察职能和法律规定
让法治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
讲述人: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 高玥
大家好,我是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高玥。随着车辆交通工具普及,驾驶安全成为社会公众热议话题。今天,我要和大家讲述一个发生在申领驾驶执照过程中的蹊跷故事。
2021年3月29日18时,110报警指挥中心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响起。值班民警拿起电话后,是一个中年男子急促的声音:“我这里是车管所,出大事了,出大事了,有人入侵了驾考报名系统,请你们尽快破案!”
事态严重,时间紧迫,案情重大!2021年9月,该案移送丹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通过阅卷发现,本案中的驾考报名系统是严格根据国家《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设计的一套计算机管理系统,具有严密的权限设施和监管规定。那么,陈某、黄某等犯罪分子是如何破解权限、非法进入系统的呢?
带着疑问,我们再一次提审了主犯陈某和黄某。原来,陈某就职于镇江市某驾考教培通讯科技公司,与黄某一起在驾校门口经营眼镜生意,并为准备申领驾照的人员做体检预检,查看是否存在近视、色弱等问题。预检过程中,当陈某、黄某看到不符合驾考身体要求的学员沮丧神情时,二人仿佛一下子嗅到了商机。
但怎么才能让这些“问题”学员顺利通过驾校组织的体检呢?处心积虑的黄某在一次带学员参加驾考体检时,偷偷记下了负责体检工作人员登录驾考系统时的账号和密码。拿到账号密码的黄某欣喜若狂,趁着驾校在陈某店里更换电脑设备之机,将驾考报名系统克隆到个人电脑中,并利用这组账号密码顺利进入驾考报名系统。之后不到一年时间,黄某利用此系统非法录入学员体检信息696条,从中获利27.6万余元。
我们在审查中还发现,陈某还伙同拥有后台管理权限之便的梅某,非法删除、修改体检存在问题的学员信息24条,获利2万7千余元。梅某单独删除、修改体检存在问题的学员信息46条,获利2万6千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从来不会缺席。2021年11月,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案犯柴某等4人均受到了相应刑罚。
案件判决了,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严惩,但案件涉及的766名没有参加体检的准“学员”该怎么处理?这766名学员,犹如766块石头压在我们心头。
“案子不能一办了之!驾驶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检察机关依法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非法通过驾考体检的学员开展专项摸排,尽早拆除这一颗颗埋在交通道路上的“定时炸弹”。
与时间赛跑,与隐患较量,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法律战”。伴随着一通通协查电话的拨出,检察机关成功将安全隐患止步于驾校之内!766名涉案学员精准锁定并陆续安排复检,14名已取得驾照学员因复检不合格被依法注销驾驶资格。在检察机关和监管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监管单位建成专网远程体检系统,全程视频监控、同步录音录像,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违规作弊行为发生。
谜团得以解开,隐患最终根除,但检察监督永远在路上。“止于至善,臻于至美。”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刑事检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权益,检察人员要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持续秉承“三个效果”统一的办案标准,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赢得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和肯定,这是新时代检察人永不言弃、永不懈怠、永不满足的职责追求。
编辑:左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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