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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的“尝汤”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秦风网

  “岐山县委、县政府,请你县以案为鉴、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婚丧嫁娶事项报告及备案制度,改进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举办婚宴‘尝汤’风俗,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的良好风气。”日前,我们所在的宝鸡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向岐山县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

  何为“尝汤”?为什么要发这封纪检监察建议书?还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

  去年6月的一天,我们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岐山县蔡家坡镇人大原主席李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其女儿婚宴问题,这一线索由我们第四监督检查室进行初核。经过分析,我们认为,举办婚宴时一般参与人员比较广泛,知情人很多,于是决定采取直接谈话方式突破案件。

  经过谈话了解,我们发现李某某为其女儿举办婚宴当天参与人员范围及桌数并未违规、超标,在和李某某谈话时他也矢口否认大操大办问题。

  难道举报不实?还是其中另有隐情?“不能就这么轻易得出结论,必须深入核查、弄清事实,这既是对举报者负责,也是对被举报者负责。”正当我们感到迷茫时,委领导的一席话点醒了我们,“如果举报属实,就一定要坚决追责,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如果举报不实,更要澄清事实,不能让干部被冤枉。”

  当核查工作遇阻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所有证据进行重新梳理。这一次,我们改变策略,将核查方向转到与婚宴相关的购物票据上。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一张购买酒水的票据引起了我们的注意。票据上所记载的数量特别大,远超婚宴当日所需。这与前面李某某谈话时陈述的事实存在明显出入,难道其中有问题?研判之后,我们决定就从这张票据入手进一步核查。

  随着谈话的不断深入和外围证据的不断获取,案件事实逐渐清晰。原来,在岐山县,臊子面是举办婚宴时必不可少的一道主食,而举办婚宴前一晚又素有“尝汤”的风俗。所谓“尝汤”,就是提前请为婚宴帮忙的人员吃饭,安排婚宴上的具体任务分工,同时品尝臊子面的味道,一般只需宴请一两桌。但经调查发现,李某某在办理其女儿婚宴时报备桌数为20桌,参加人员范围为其亲戚、朋友、同学,可实际上他却在婚宴前一日借“尝汤”名义设宴26桌,违规宴请并收受该县部分机关单位干部和管理服务对象等礼金3万余元。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李某某承认了其违规大操大办女儿婚宴的违纪事实。另外,李某某还被查出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李某某受到了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婚礼本是对一对新人幸福结合的见证,需要有一定的仪式感,承续“尝汤”这种当地传统风俗本无可非议,但如果在传统风俗中夹杂了个人私利,这就使传统风俗变了味。“李某某能假借‘尝汤’之名掩盖大操大办之实,那当地其他党员干部在婚丧嫁娶中有没有类似问题?”近日,在李某某违纪案总结分析会上,大家提出了这样的疑虑。“必须举一反三,以此案为鉴开展同类问题排查整改,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于是,我们便向岐山县委、县政府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他们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筑牢防线,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坚决整治查处“尝汤”现象背后隐藏的违纪问题。目前该县正在积极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整治。

  如今,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功能,以纪检监察建议为载体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已经成为我们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的常态。

  (陈龙 王涛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991/1411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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